工商時報債務協商【陳欣文╱台北報導】

負利時代,持有現金就是最大風險!投信法人表示,在現今負利率時代,持有現金等保守的投資管道,已無法因應負利率侵蝕資產的速度,若以退休後每年1%的通膨率計算,單靠存款來支應長達20年以上的退休生活,資金缺口相當明顯,而政府退休基金未來是否出現結構性的變化,也是熟齡族應該納入考慮的變數,熟齡族不應只抱現金,更應該重視現金流。

在退休理財上,摩根投信董事總經理邱亮士認為,眼見市場資金活水充沛,投資環境低利卻又充滿許多不確定性,為了讓退休後有更充裕的資金準備,熟齡族應該提高投資比重,透過基金等各類理財工具,在追求好收益又能降波動前提下,核心布局多元資產基金,並適度配置新興市場債和高收益債這類具高收益率概念資產,早一步積極替退休後的財富做打算。

邱亮士強調,對熟齡族來說,特別是已屆退休的銀髮族,由於缺乏固定薪資收入,加上風險承受度不高、退休金可運用的彈性也很低,若要投資基金,不論是選擇的投資工具或是投資標的,建議都應多元化,適當分散風險,選擇具配息機制的理財商品,不僅可因應日常生活所需,又可獲得預期的固定收益。

另外,隨著年紀漸增,產品取向轉趨保守,並考量投資工具的適切性及便於管理的程度,配合退休後以收益為目的、每月需有穩定現金流、資產能抗通膨等需求。只要持之以恆,當能達成理想退休人生!













▲台北市國宅因具有低公設比、低房價優勢,成為不少購屋族的口袋名單之一。(圖/記者葉佳華卡債問題攝)

財經中心/台北報導

台北市房價高,因此屋齡高、公設比及房價較低的國宅往往成為購屋族的口袋名單,尤其位於黃金地段的國宅詢問度更高,不過,日前就有一名網友表示,近期考慮想買國宅,卻因為居民素質落差大,讓他相當苦惱該如何選擇。對此底下鄉民則規勸完全不要考慮國宅,直言「國宅就是爛屋配爛人」!

原PO以「居民素質好的國宅」為題,在PTT上分享自己對於台北市國宅的看屋心得,他表示,雖然國宅比起同地段的公寓來得便宜、又有電梯和車位,但缺點就是居民素質差很多,「一手持有的大多窮到只剩房,鞋櫃亂擺就算了,根本不想維持環境。」

有人認為,「國宅不管在哪,素質都差不多啊!」也有人表示,「有能力誰想選國宅」,其中一名網友更直言國宅住戶素質極低,「廁所永遠充斥煙味,停車場永遠一堆垃圾,半夜還有一堆人在中庭聊天喝酒抽煙喧嘩。」因此,他規勸原PO完全不要考慮國宅,「國宅就是爛屋配爛人,你想要以後自己小孩變8+9(意指流氓),你再來考慮買國宅吧!」

根據房仲業者觀察近三年台北市知名國宅的房價漲跌幅,其中以基河國宅下跌16.6%最深;忠駝社區跌13.0%位居第二,甚至位於精華地段的大安國宅也有12.8%的跌幅。反觀,北投區的文化國宅則逆勢上揚8.1%,成為哀鴻遍野中的倖存者。
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日前也表示,國宅屋齡偏高,建議購屋人在買屋前除考量地段、交通、生活機能之外,社區的管理維護、住宅修繕翻新等問題,務必注意屋況。另外,由於國宅社區戶數多,住戶規約及停車位也是常見問題,購屋人應留心未來居住會面臨的情況。





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借貸卡債整合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卡債更生卡債追溯期多久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

4CA743A1F54D7931
arrow
arrow

    katieh7vvm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